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特制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程。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21年3月28日进行,本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的原则, 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
二、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需提交的审查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科成绩单原件(1-3年级及4年级第一学期,需加盖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红章);
5、填写《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政审表》(见附件)。
注意事项: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早8:00—20:00(全天);
2、复试地点: 玉泉路教学园区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3、体检:另行通知
注:考生可提前到国科大人文楼240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 也可在复试当天一起带来提交。
四、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和成绩计算方法
1、英语测试:包括--英文自我介绍、英文听力会话、科技文献翻译
评分标准:从语法、词汇、表达与交流等方面考察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
2、业务能力测试:包括--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情况、科研工作情况、专业知识问答
评分标准:
(1)现有专业知识与硕士期间计划从事的科研活动的吻合程度(20分)
(2)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和扎实程度(20分)
(3)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研究兴趣(20分)
(4)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20分)
(5)科研能力、发展潜力以及综合素质(20分)
3、复试成绩 = 英语测试成绩 × 30﹪ + 业务能力测试成绩 × 70﹪
五、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
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 × 50﹪
录取原则:
1、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各专业按录取成绩择优录取。
5、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被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的方式和时间
在学院网页上公示二周。
七、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0010-69672953 邮箱:wangyanpei@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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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