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直 属 院 系
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
一、入学报到
1. 准备工作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内容:①汇总各院系新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②编制学号报送大学学生处
2. 新生报到
负责部门:大学学生处
工作内容:①学生报到材料的准备
②学生报到工作的牵头组织
3. 新生注册
负责部门:各学院(系)
工作内容:①新生学生证的集中盖章及盖钢印
②新生学生证注册章加盖
4. 户籍及身份证办理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学生范围:非定向学生
工作内容:①院系收齐学生户口迁移证、登记表、工本费
②交大学户籍管理办公室
③新身份证发各院系,由各院系发至学生
5. 研究生卡片办理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学生范围:新生
工作内容:①院系收齐新生的研究生卡片
②交大学学生处
③经北京市教委盖章后由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保存
6. 新生入学开学典礼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时 间:入学第一周的周五
工作内容:研究生入学教育
7. 新生审核备案
时 间:春季入学学生3月份,秋季入学学生10月份
学生范围:新生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流程:研究生登录http://edu.gucas.ac.cn,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学号后4位,点击档案管理/档案查询/入学登记表,核实个人信息,报北京市教委备案用
注:学生凭学士学位证书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后,学生可获得:校徽、学生手册、学号、学生证、医疗证、图书借阅证、信箱账号、网络账号。经各项审查合格后方获得学籍、享受在读学生待遇。未能按时报到,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二、培养计划制定
负责部门:各学院(系)
负 责 人:研究生导师
时间安排:分学期制定,在开课一个月内完成课程计划制定,入学第三学期完成研究计划制定
基本原则:依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结合研究方向及学生特点制定
管理办法:学生分阶段填写《学院院系直属研究生培养计划书》,经导师确认,由学院(系)备案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课程学习
时 间:入学第一年
管理方式:大学集中教学管理
管理规定:按照大学集中教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选课程序:导师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以及大学课程开设计划书,确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计划。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选课,网上选课结束后,由学院(系)集中打印,经导师签字、院系盖章,报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盖章,交教务处备案
成绩管理:①课程学习结束后,由大学教务处出具研究生成绩单,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保存
②研究生在学期间如果需要开具成绩单原件,需由本人提出申请,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向大学教务处出具介绍信,学生凭介绍信到教务处开具成绩单原件,费用自理
③研究生在学期间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毕业答辩、奖学金申报等原因,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到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理成绩单复印件
四、开题报告
时 间:入学第二学年完成(入学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
负责单位: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组织单位:各学院(系)
工作程序: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管理:各学院(系)集中将《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和《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成绩表》原件报送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复印件留存各学院(系)备查
五、中期考核
考核时间:入学第三学年第五学期之前完成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组织部门:各学院(系)
工作程序: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管理:各学院(系)集中将《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和《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表》原件报送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复印件留存各学院(系)备查
六、毕业计划
报送时间:毕业前一年的11月份(毕业生工作会议)
学生范围:应届毕业生及延期毕业期满的学生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程序:院系填写《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签字、盖章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网上填报下一年度毕业计划,报学生处,由北京市教委备案
相关规定:毕业计划报送是毕业注册、毕业证发放、毕业派遣的前提。未报毕业计划的同学不能办理毕业注册等后续手续
七、毕业生数码照片采集
时 间:毕业前一年的12月份
学生范围:完成毕业计划报送的学生
工作流程:学生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采集数码照片,照片样板由学生处获取后,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留,照片电子版由注册中心导入毕业信息系统,报北京市教委备案
八、学历证书注册信息维护
时 间:每年两次,分别在1月初和6月初
学生范围:已完成毕业计划报送的学生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流程:学生登录http://edu.ucas.ac.cn,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学号后4位,点击档案管理/档案查询/入学登记表,核实个人信息,以备毕业证书打印
九、毕业答辩
集中答辩时间:每年两次,分别在5月份和12月份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组织部门:各学院(系)
工作流程: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条例》执行
档案管理:各学院(系)将《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报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入学生档案
十、毕业注册
时 间:每年两次,分别在每年的1月10日和6月10日之前
前提条件: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答辩,以《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报送到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为准
相关规定:毕业答辩是毕业注册的前提,毕业注册是毕业证发放、毕业派遣的前提
十一、毕业派遣
集中派遣时间:每年两次,分别在1月份和6月份
负 责 部 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前 提 条 件:列入毕业计划,完成毕业注册,签署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
注:研究生领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需提交经导师签字、
院系盖章的《领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申请表》
工作流程: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毕业派遣
工作流程》办理
报到证领取:毕业派遣完成后,北京市教委将定期发放报到证,
学生到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领取
十二、学位申请
材料报送时间:依每年春季、夏季学位初审时间而定,通常在每年的1月20日和5月20日之前
学位初审时间:每年两次,依大学学位办的学位终审时
间而定
学位终审时间:每年两次,分别在3月份和7月份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流程: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学位申
请工作条例》执行
档案管理:各学院(系)将《学位申请书》和《论文答辩情
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原件报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经学位初审会议及终审会议审议并通过之后,加盖公章,存入学生档案
十三、毕业证发放
时 间:每年两次,分别在3月份和7月份
前 提:完成毕业答辩、办理完毕业注册、办理完离校手续
领取地点: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十四、学位证发放
时 间:每年两次,分别在3月份和7月份
前 提:通过大学学位委员会终审
领取地点: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