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

  • 日期: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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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

一、入学报到

1. 准备工作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内容:①汇总各院系新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②编制学号报送大学学生处

2. 新生报到

负责部门:大学学生处

工作内容:①学生报到材料的准备

        ②学生报到工作的牵头组织

3. 新生注册

负责部门:各学院(系)

工作内容:①新生学生证的集中盖章及盖钢印

        ②新生学生证注册章加盖

4. 户籍及身份证办理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学生范围:非定向学生

工作内容:①院系收齐学生户口迁移证、登记表、工本费

        ②交大学户籍管理办公室

        ③新身份证发各院系,由各院系发至学生

5. 研究生卡片办理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学生范围:新生

工作内容:①院系收齐新生的研究生卡片

        ②交大学学生处

        ③经北京市教委盖章后由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保存

6. 新生入学开学典礼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间:入学第一周的周五

工作内容:研究生入学教育

7. 新生审核备案

    间:春季入学学生3月份,秋季入学学生10月份

学生范围:新生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流程:研究生登录http://edu.gucas.ac.cn,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学号后4位,点击档案管理/档案查询/入学登记表,核实个人信息,报北京市教委备案用

 

注:学生凭学士学位证书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后,学生可获得:校徽、学生手册、学号、学生证、医疗证、图书借阅证、信箱账号、网络账号。经各项审查合格后方获得学籍、享受在读学生待遇。未能按时报到,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二、培养计划制定

负责部门:各学院(系)

负 责 人:研究生导师

时间安排:分学期制定,在开课一个月内完成课程计划制定,入学第三学期完成研究计划制定

基本原则:依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结合研究方向及学生特点制定

管理办法:学生分阶段填写《学院院系直属研究生培养计划书》,经导师确认,由学院(系)备案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课程学习

    间:入学第一年

管理方式:大学集中教学管理

管理规定:按照大学集中教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选课程序:导师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以及大学课程开设计划书,确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计划。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选课,网上选课结束后,由学院(系)集中打印经导师签字、院系盖章,报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盖章,交教务处备案

成绩管理:①课程学习结束后,由大学教务处出具研究生成绩单,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保存

②研究生在学期间如果需要开具成绩单原件,需由本人提出申请,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向大学教务处出具介绍信,学生凭介绍信到教务处开具成绩单原件,费用自理

③研究生在学期间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毕业答辩、奖学金申报等原因,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到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理成绩单复印件

四、开题报告

    间:入学第二学年完成(入学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

负责单位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组织单位:各学院(系)

工作程序: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管理:各学院(系)集中将《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和《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成绩表》原件报送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复印件留存各学院(系)备查

五、中期考核

考核时间:入学第三学年第五学期之前完成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组织部门:各学院(系)

工作程序: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管理:各学院(系)集中将《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和《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表》原件报送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复印件留存各学院(系)备查

六、毕业计划

报送时间:毕业前一年的11月份(毕业生工作会议)

学生范围:应届毕业生及延期毕业期满的学生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程序:院系填写《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签字、盖章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网上填报下一年度毕业计划,报学生处,由北京市教委备案

相关规定:毕业计划报送是毕业注册、毕业证发放、毕业派遣的前提。未报毕业计划的同学不能办理毕业注册等后续手续

七、毕业生数码照片采集

      间:毕业前一年的12月份

  学生范围:完成毕业计划报送的学生

     工作流程:学生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采集数码照片,照片样板由学生处获取后,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留,照片电子版由注册中心导入毕业信息系统,报北京市教委备案

八、学历证书注册信息维护

    间:每年两次,分别在1月初和6月初

学生范围:已完成毕业计划报送的学生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流程:学生登录http://edu.ucas.ac.cn,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学号后4位,点击档案管理/档案查询/入学登记表,核实个人信息,以备毕业证书打印

九、毕业答辩

集中答辩时间:每年两次,分别在5月份和12月份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组织部门:各学院(系)

工作流程: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条例》执行

档案管理:各学院(系)将《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报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入学生档案

十、毕业注册

    间:每年两次,分别在每年的110日和610日之前

前提条件: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答辩,以《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报送到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为准

相关规定:毕业答辩是毕业注册的前提,毕业注册是毕业证发放、毕业派遣的前提

十一、毕业派遣

集中派遣时间:每年两次,分别在1月份和6月份

  责 部 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提 条 件:列入毕业计划,完成毕业注册,签署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

注:研究生领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需提交经导师签字、

院系盖章的《领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申请表》

 

工作流程: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毕业派遣

工作流程》办理

报到证领取:毕业派遣完成后,北京市教委将定期发放报到证,

学生到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领取

十二、学位申请

材料报送时间:依每年春季、夏季学位初审时间而定,通常在每年的120日和520日之前

学位初审时间:每年两次,依大学学位办的学位终审时

间而定

学位终审时间:每年两次,分别在3月份和7月份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流程: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学位申

请工作条例》执行

档案管理:各学院(系)将《学位申请书》和《论文答辩情

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原件报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经学位初审会议及终审会议审议并通过之后,加盖公章,存入学生档案

十三、毕业证发放

            间:每年两次,分别在3月份和7月份

    提:完成毕业答辩、办理完毕业注册、办理完离校手续

领取地点: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十四、学位证发放

    :每年两次,分别在3月份和7月份

    :通过大学学位委员会终审

领取地点: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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