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

  • 日期: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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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直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

 

一、入学报到

1. 准备工作

    每年两次,分别在2月份和6月份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内容:①汇总各院系新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②编制学号报送大学学生处

③学生相关信息汇总表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学生处、医务室、网络中心、公寓管理中心、食堂管理中心、组织部、图书资料中心)

④学生报到材料的准备(学生证、医疗证、阅览证、校徽、研究生卡片、户籍迁移登记表、信箱账号、网络账号、网络安全协议、交通安全协议)

2. 新生报到

    间:每年两次,分别在3月份和9月份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 新生注册

负责部门:各学院(系)

工作内容:新生学生证注册章加盖

4. 户籍及身份证办理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学生范围:非定向学生

工作内容:①院系收齐学生户口迁移证、登记表、工本费

         ②交大学户籍管理办公室

         ③新身份证发还各院系,由各院系发至学生

5. 新生入学开学典礼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间:入学第一周的周五

工作内容:研究生入学教育

6. 新生审核备案

    间:春季入学学生3月份,秋季入学学生10月份

学生范围:新生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流程:学生登录http://edu. ucas.ac.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后4位,点击档案管理/档案查询/入学登记表,核实个人信息,报北京市教委备案用

 

注:学生凭硕士学位证书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经报到后,学生可获得:校徽、学生手册、学号、学生证、医疗证、图书借阅证、信箱账号、网络账号。未能按时报到,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二、培养计划制定

负责部门:各学院(系)

负 责 人:研究生导师

时间安排:入学三个月内完成培养计划制定

基本原则:依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结合研究方向及学生特点制定

管理办法:学生填写《学院院系直属研究生培养计划书》,经导师确认,由学院(系)备案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课程学习

课程项目:博士学位英语、博士学位政治、两门专业课,共7

学分

选课管理:按《学院直属院系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执行

 

成绩管理:①课程学习结束后,由大学教务处出具研究生个人成绩单,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汇总学生成绩,出具成绩单原件存档

研究生在学期间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毕业答辩、奖学金申报等原因,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到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理成绩单复印件

四、开题报告

    间:入学第一年完成(入学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

负责单位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组织单位:各学院(系)

工作程序: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管理:学生填写《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院系考核小组填写《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成绩表》。以上两份表格的原件在考核结束后报送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复印件留存各学院(系)备查

五、中期考核

考核时间:入学第二学年第四学期之前、最迟不得晚于第三学年第五学期之前完成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组织部门:各学院(系)

工作程序: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管理:各学院(系)集中将《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和《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表》原件报送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复印件留存各学院(系)备查

六、毕业计划

报送时间:毕业前一年的11月份(毕业生工作会议)

学生范围:应届毕业生及延期毕业时间期满的学生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程序:院系填写《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签字、盖章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网上填报下一年度毕业计划,报学生处,由北京市教委备案

相关规定:毕业计划报送是毕业注册、毕业证发放、毕业派遣的前提。未报毕业计划的同学不能办理毕业注册等后续手续

七、毕业生数码照片采集

    间:毕业前一年的12月份

学生范围:完成毕业计划报送的学生

工作流程:学生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采集数码照片,照片样板由学生处获取后,交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留,照片电子版由注册中心导入毕业信息系统,报北京市教委备案

八、学历证书注册信息维护

    间:每年两次,分别在1月初和6月初

学生范围:已完成毕业计划报送的学生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流程:学生登录http://edu.ucas.ac.cn,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学号后4位,点击档案管理/档案查询/入学登记表,核实个人信息,以备毕业证书打印

九、毕业答辩

集中答辩时间:每年两次,分别在5月份和12月份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组织部门:各学院(系)

工作流程: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条例》执行

档案管理:各学院(系)将《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报送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入学生档案

十、毕业注册

    间:每年两次,分别在每年的110日和610日之前

前提条件: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答辩,以《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报送到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为准

相关规定:毕业答辩是毕业注册的前提,毕业注册是毕业证发放、毕业派遣的前提

十一、毕业派遣

集中派遣时间:每年两次,分别在1月份和6月份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前提条件:列入毕业计划,完成毕业注册,签署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

 

注:研究生领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需提交经导师签字、

院系盖章的《领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申请表》

 

工作流程: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毕业派遣工作流程》办理

报到证领取:毕业派遣完成后,北京市教委将定期发放报到证,

学生到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领取

十二、学位申请

材料报送时间:依每年春季、夏季学位初审时间而定,通常在每年的120日和520日之前

学位初审时间:每年两次,依大学学位办的学位终审时间而定

学位终审时间:每年两次,分别在3月份和7月份

负责部门: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工作流程:按《学院直属院系研究生学位申请

工作条例》执行

档案管理:各学院(系)将《学位申请书》和《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原件报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经学位初审会议及终审会议审议并通过学位申请之后,加盖公章,存入学生档案

十三、毕业证发放

    间:每年两次,分别在3月份和7月份

    提:完成毕业答辩、办理完毕业注册、办理完离校手续

领取地点: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十四、学位证发放

    间:每年两次,分别在3月份和7月份

    提:通过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终审

领取地点: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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