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管理规定

  • 郭海兴
  • 日期:2021-12-23
  • 5710

各位老师、同学:

      《学院校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管理规定》(校发学位字〔2021〕173号)已于2021年11月1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2021年12月17日公布,予以印发,现将规定转发,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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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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