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冬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 姜珊
  • 日期:2023-09-26
  • 4421

各位毕业生:

2024年(冬季)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工作安排如下,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完成。拟申请2024年(冬季)学位的同学,请在2023年11月13日前,填写《申请开通学位系统权限名单》,发送至邮箱jiangshan@ucas.ac.cn

一、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2023年9月28日完成)

请认真阅读《学院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和《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管理办法》,如确需备案,请将《学院涉密研究生名单》或《学院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电子版(word),发送至邮箱jiangshan@ucas.ac.cn,同时请将签字盖章的《学院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或《学院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研究所保密委员会审批意见栏不必填写)交至学园四448办公室。

二、以导师为单位分成若干答辩小组,选定答辩秘书后联系管理干部在系统中聘请并维护答辩秘书信息。(20231010日前确定)

三、填写“培养指导”系统,完成资格自查

1、填写“培养指导”系统中的信息并核对无误(个人信息维护、课程、论文、成果、“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五大版块);

课程:学分要求对照《附件1:2015-2023学年以来的研究生学分要求》

成果:对照《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2021年11月修订)》

2、完成论文格式审查,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附件3),在“培养指导-论文格式检测”系统中上传论文完成格式审查;

3、“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经导师审核后学生可获得2学分,填写要求参考《附件4: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培养环节流程细则-【3-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

4、填写《答辩资格自查表》,完成资格自查并签字确认,提交纸质版文件至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培养办公室。(2023年11月13日前完成)

四、论文送审和答辩(20231125日前完成)

1、学位论文评阅

实行盲审(双盲)制度,通过“新学位论文评阅系统”送审。同时,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1)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至少三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须至少聘请五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两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3)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学院应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学位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4)学生必须逐条对专家提出的评阅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并将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上传系统。

2、材料审核

参照附件5、附件6的要求,将以下材料交至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培养办公室审核盖章:

(1)在学期间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复印件,附页说明发表情况,务必由导师审核签字)和其他专利、专著和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2)附件8:《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意见书》;

(3)附件9:《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4)附件10:《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以课题组为单位提交一套)

(5)附件16:《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

3、论文答辩

(1)答辩秘书统筹答辩专家时间,拟定论文答辩时间,提前三天张贴公示答辩海报。

(2)研究生提前准备PPT(硕士15-20分钟,博士25-30分钟),并打印、装订论文(数量与专家人数相同)。参照《附件5-1:校发学位字〔2021〕174号-学院关于印发《学院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和《附件6:校发学位字〔2021〕173号-学院关于印发《学院校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组织论文答辩,由专家填写已盖章后的《附件10: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一套)》,并在《附件11: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一式两份)》签字。

答辩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三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一至两位外单位同行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五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两至三位外单位同行专家,且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3)答辩人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列席答辩会,介绍答辩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待对答辩人进行评议时须回避。

(4)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 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高年级博士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答辩秘书整理答辩纪要和结果,并上传系统(信息门户-培养管理(选择“答辩秘书角色”)。

(5)学生必须逐条对专家提出的答辩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将答辩后的修改情况填报到系统中。

(6)除有保密要求外,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按程序公开举行。答辩会议程参考《附件5:校发学位字〔2021〕174号-学院关于印发《学院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一条进行。

五、论文评阅和答辩后修改后系统提交修改说明注意事项:

1、评阅和答辩后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部分,填写《附件15: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登记表》《附件16: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经导师审阅同意签字后将扫描件维护到系统中,导师签字的原版文件务必同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并交到培养办公室存档。

2、务必按照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的意见逐条修改论文,并就详细的修改情况或修改说明与导师进行沟通,经导师确认后填报到学位系统中

3、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必须由导师签字确认,以免出现误判或伪造等情况。

4、校部学位评定委员会2021年夏季会议决定学生提前毕业必须达到如下要求:学位论文不少于5名专家盲审,论文评阅及答辩全优。

5、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取得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专利、专著、经评定的其他科研成果等)的要求,按照校部各一级学科规定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执行。此科研成果要求已报国科大学位办公室备案。

6、凡申请学院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学院”(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7、根据自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的《学院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学位字〔2021〕174号)和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学位字〔2022〕121号)文件要求,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实行盲审,可盲审与常规评阅等其他评阅方式相结合,即每个学生至少有一个盲审意见。

8、除有保密要求外,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按程序公开举行。学生在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须经导师确认后方可参加答辩。

9、根据三届七次校学位会的决议,原则上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六、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202311271200前完成)

1、按照《附件18: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列表》提交签字后的学位申请材料,并填写《附件17: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请务必确保培养系统和学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上传论文为最终版,需与提交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且需要本人及导师的签字

3、参照《附件4: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培养环节流程细则》中第七部分档案整理明细填写并准备毕业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研究生人事档案确认表》《研究生学籍档案确认表》;

4、相关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9。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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