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冬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 姜珊
  • 日期:2022-09-20
  • 6810

各位毕业生:

      2023年(冬季)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工作安排如下,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完成。拟申请2023年(冬季)学位的同学,请在2022年9月22日前,填写《申请开通学位系统权限名单》,发送至邮箱jiangshan@ucas.ac.cn

一、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请认真阅读《学院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和《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管理办法》,如确需备案,请将《学院涉密研究生名单》或《学院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电子版(word),发送至邮箱jiangshan@ucas.ac.cn,同时请将签字盖章的《学院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或《学院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研究所保密委员会审批意见栏不必填写),交至学园四-448办公室。

二、填写“培养指导”系统,提交学位论文(2022年10月24日前完成)

1、填写“培养指导”系统中的信息并核对无误(个人信息维护、课程、论文、成果和实践五大版块);

2、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附件1),通过“论文格式检测”系统完成;

3、论文由导师指导审核,通过后将论文在系统中上传。

三、论文送审和答辩(2022年11月14日前完成)

1、实行盲审(双盲)制度,通过“新学位论文评阅系统”送审。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至少三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位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博士学位论文须至少聘请五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两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学院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学位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学生必须逐条对专家提出的评阅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并将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上传系统。

2、参照附件2-3的要求,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培养办公室审核盖章:

1)《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意见书》(附件5)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6)

3)在学期间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复印件,附页说明发表情况,并由导师审核签字)和其他专利、专著和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4)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7)

3、论文答辩

参照《学院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4),选定答辩秘书,组织论文答辩,由专家填写盖章后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7)和《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附件8):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三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一至两位外单位同行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五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两至三位外单位同行专家,且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3)答辩人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列席答辩会,介绍答辩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待对答辩人进行评议时须回避。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 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高年 级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 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 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4)学生必须逐条对专家提出的答辩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将答辩后的修改情况填报到系统中。

四、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2022年11月24日前完成)

1、按照《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列表》(附件9)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2),确认信息无误后,交至学院培养办公室

2、请务必确保培养系统和学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上传论文为最终版,需与提交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

3、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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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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