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院资源环境学科的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特设立“环境能源教育基金”,支持学院环境领域“污泥资源化研究方向”的发展。通过充分发挥“环境能源教育基金”对教职工的激励作用,旨在提高教职工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现将全面开展本学年“环境能源教育基金”评审工作。本次“环境能源教育基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具体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院—环境能源教育基金奖教金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
结合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实际情况,设立一、二和三等奖教金。基金为分获一、二和三等奖教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 1 人,奖励金额为税前人民币 50000元/人;二等奖 1 人,奖励金额为税前人民币 25000 元/人,三等奖 1 人,奖励金额为税前人民币 10000 元/人。
三、评审办法
(一)基本要求:
1、参评人员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目前从事污泥资源化教学科研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奖教金: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 积极参与或指导研究生培养工作,爱岗敬业,学生评价良好;
(4) 科研能力强,能够将最新科研成果和科研思想融入到研究生教育培养中。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申报奖教金:
(1) 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
(2) 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教师。
2.申请材料:
申请奖教金的教职工须填写《附件1:学院环境能源教育基金奖教金申请人报名表》电子版一份,以“环境能源教育基金奖教金—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sunyiqi@ucas.ac.cn。
(二)申请时间
本次学院“环境能源教育基金”奖教金申请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