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科环保双碳科创奖学金”条例(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附件 1)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本科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开展 2022-2023 学年度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以下简称“学院”)本科“中科环保双碳科创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全体环境科学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在校本科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向学院申请“中科环保双碳科创奖学金”,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1. 学院正式注册的本科生;
2.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3.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勇于进取,成绩合格;
6.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课外文体活动,积极锻炼身体。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奖学金年度总额为10万元,2个专业的4个年级奖学金金额均为12500元。每个专业每个年级各评选出不超过(含)5名优秀本科生,其中特等奖1名,一等奖不超过(含)4名,分享12500元。特等奖和一等奖金额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情况确定。
1. 学院组织成立“中科环保双碳科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资助方和学院人员组成,并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委员。学院负责制定评审实施方案,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保存评审资料等。
2. “中科环保双碳科创奖学金”评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学生自愿申报、学院评审的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并提交《2022-2023 学年度“中科环保双碳科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2)(word版及PDF签名版)、其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PDF版扫描件或照片);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日期间获得。材料提交时间: 2023 年 3 月 28 日 16:00 之前, 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 jiaping@ucas.ac.cn。
(2)材料初审
学院组织 2022-2023 学年度“中科环保双碳科创奖学金”综合评审工作,根据评选要求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要求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真实可信,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的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学院评审
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申报材料,结合学习成绩(GPA)等,通过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产确定获奖者名单。
(4)公示上报
学院将“中科环保双碳科创奖学金”获奖者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一个月内,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及奖金。
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当年度获评资格;凡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奖学金称号,收回荣誉证书,追回已发奖金。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13520880911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2023年3月 23日
附件 1:《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科环保双碳科创奖学金”条例》
附件 2:《2022-2023 学年度中科环保双碳科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